一、习近平总书记什么时候提出的“扫黑除恶”?
2017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批示: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在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恶要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层夯实筑牢。
二、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长时间?
这次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8年初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三、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四、打黑和扫黑的区别是什么?
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是什么?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中央明确了10项打击重点,省市分别明确了11项打击重点,我县明确18项打击重点。中央的10项打击重点是:①威胁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政权安全及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②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③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④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⑤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⑥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⑦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⑧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⑨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⑩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五项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两个一律”是什么?
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是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十、黑势力是什么?
一是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是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黑”护商,以“商”养黑);三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是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者纵容(保护伞),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行霸、村霸、区霸),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以及百姓生活,造成一定的社会恐惧感。
十一、恶势力是什么?
是指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组织。根据法学家的解释,“恶势力”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四个特征:
一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者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是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一般为5起或5起以上)以暴力、威胁、干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暴力性;三是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四是一般无合法经济来源,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的经济实体,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明确,层次较低。
十二、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督导“三个聚焦、六个方面”是什么?
“三个聚焦”是:
聚焦组织部署情况,进一步推动压实政治责任。
聚焦深挖彻查情况,进一步推动除恶务尽。
聚焦标本兼治情况,进一步推动综合治理。
“六个方面”是:
一是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政府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
二是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情况;
三是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情况;
四是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情况;
五是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六是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
十三、我县是如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站位高、行动快、力度强。3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5次召开全县范围的大会安排部署,张涛书记、刘玉县长等领导同志亲自安排部署,多次督促调度、提出要求、作出批示。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6大工作目标、18个打击重点。成立了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为第一副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常委副组长,纪委监委、组织部、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政法委,在全市率先抽调力量集中办公。县里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全县“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内容,严督实查,严肃追责。
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均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不同形式的会议进行层层部署动员,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深入细致摸排。通过广泛印发通告、公布有奖举报办法、粉刷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公开信入户、在新旧媒体开设专栏、警力展示等形式,营造了浓厚舆论氛围。
政法各部门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协调下,履职担当,密切协作,依法严惩了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治理了一批突出问题,形成了声势和震慑。上半年,全县刑事警情同比下降42.6%,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增强。以扫黑除恶为牵引,把锋芒集中对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控砂治石、拆违治污、农商行清欠等领域的违法犯罪,均取得了突出战果,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县委政法委牵头抓总、各级各部门多方参与、齐抓共管,在宣传发动、线索排查、综合治理等方面形成了合力。县纪委监委主动作为,成立工作专班进驻县公安局,积极深挖彻查。县委组织部扎实履责,大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为专项斗争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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