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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卫生城市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责任分工及标准要求
2017-08-14 阅读次数: 491

东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指导手册(三)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工作责任分工及标准要求













东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领导小组

二〇一七年三月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工作责任分工及标准要求


一、县城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包括市以上驻东平单位、单位家属院以及所有个体户)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爱卫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装框上墙,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

(二)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各沿街单位及门店责任区内清洁卫生,车辆摆放有序,绿化带内苗木齐全,修剪整齐美观,无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行为。

(三)墙体外观。各单位办公楼墙体整洁、无污渍、无小广告;立面无破损;国旗、彩旗鲜艳无破损;轮廓灯、反射灯清洁完好;临街房屋阳台无垃圾、物品存放整洁有序。

(四)院内环境。院落地面整洁;机动车辆、自行车划线停放有序;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五)办公环境。办公室、楼道、楼梯墙壁无灰尘,无蛛网;门窗洁净,地面无杂物、无积水、无痰迹;洗漱间无水锈、无污垢,清扫工具摆放整齐;下水道畅通。水冲式厕所无积粪、无污垢、无水锈、无恶臭。

(六)开展“除四害”活动。对“四害”(鼠、蚊、蝇、蟑螂)生存滋生场所进行有效治理,科学、合理使用化学防治药物,合理设置毒饵盒,正确使用除害设施。

(七)食品卫生。食堂有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上墙,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专用餐具消毒、保洁设施,操作规范;食堂操作间及存放食品库房有防鼠、防虫、防蝇设施;蔬菜、干鲜食品离地隔墙,操作间炊事用具见本色,地面无油垢,墙壁无灰尘、油垢,通气顶窗及通气扇清洁。

(八)健康教育。各行业结合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各沿街单位必须建有健康卫生科普专栏、墙报;有禁烟标志。医院、学校、商场、超市、车站等公共场所要有禁烟标志。

二、相关单位工作标准及责任分工

(一)县编办

为适应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爱卫会办公室编制、人员。

(二)县政府办公室

将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列入政务督查内容,加强督导考核。

(三)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负责审核县政府爱国卫生规范性文件。

(四)县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五)县委宣传部

1、制定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和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宣传方案;负责收集整理三年来的相关工作资料并提交工作情况汇报。

2、在东平电视台、《今日东平》开辟宣传专栏、曝光台,制作专题节目,加大创卫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3、东平电视台要设立健康教育专栏,播放健康公益广告;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对创卫工作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4、东平电视台每天在新闻节目前播放一条创卫宣传口号。

5、其他有关工作。

(六)县爱卫办

1、负责与省、市检查组联系沟通,做好接待工作;负责起草迎查汇报材料;协调各单位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2、负责按要求收集、整理、汇总全县爱卫工作材料;规范全县爱国卫生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3、其他有关工作。

(七)县卫计局

1、制定创卫工作的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卫生监管、传染病防治和病媒生物防制等相关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收集整理三年来的相关工作资料并提交工作情况汇报。

2、健康教育机构、专职人员、设备、基层网络建设配备齐全。健全社区、医院、学校等各级健康教育网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家庭、进企业等健教活动。医院、卫生院、卫生室(所)设置有健康教育宣传栏,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80%。乡镇、社区(村)、卫生院(室)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向社区居民传播健康知识。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车站、广场、医院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提供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并监督落实。

3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达到国家或省级有关要求,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4、严格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办理,督促指导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备,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规范要求。

小浴室应做到: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齐全有效。②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且装框上墙。③有禁止性病、传染病、皮肤病患者就浴标志。④桑拿浴室供顾客用的衣裤一客一换一消毒。⑤毛巾、茶具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⑥有禁烟、禁痰标志。⑦室内外卫生干净整洁,空气清新、物品摆放有序。⑧设置健康教育专栏。

小美容美(理)发店做到: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齐全有效。②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且装框上墙。③顾客所用毛巾一客一消毒。④有皮肤病专用工具。⑤室内外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⑥有禁烟、禁痰标志。⑦设置健康教育专栏。

小旅馆应做到: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齐全有效。②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且装框上墙。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卫生设施(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照明和排水等)和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③公共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环境清扫、消毒工作规范。④为顾客提供的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存放设施齐全,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长住旅客一周一换。⑤客房卫生间清洁操作符合卫生要求。⑥有禁烟、禁痰标志。⑦设置健康教育专栏。

小歌舞厅应做到: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齐全有效。②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且装框上墙。③有机械通风设施,并按要求使用,保持空气清新。④应设有男女卫生间,并设有独立排风设备,清洁无异味。⑤有禁烟、禁痰标志。⑥室内外卫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⑦设置健康教育专栏。

小网吧应做到: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齐全有效。②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且装框上墙。③每个独立的营业场所必须安装机械通风设施,保持空气清新。④每30平米必须安装一直30w的紫外线消毒灯。⑤卫生间设有独立排风设备,清洁无异味。⑥有禁烟、禁痰标志。⑦室内外卫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⑧设置健康教育专栏。

5、健全传染病防治网络,完善并落实好各项防控制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国家规定要求,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3年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医疗机构有健全的医院感染控制、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对传染病、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报告和处理。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和专科门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感染科。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儿童建卡建证率≥95%;安全接种率100%。

6、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依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医疗服务秩序良好。

7、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8、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蚊、蝇、蟑螂密度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他项不超过标准的3倍。

9、搞好县属医疗卫生单位自身卫生清扫,保证所属单位内部卫生达标。

10、做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职业卫生审查,督促有关企业做好职业病防范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11设立卫生问题建议与投诉平台,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和整改,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12、其他有关工作。

(八)县教育局

1、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收集整理三年来的相关工作资料并提交工作情况汇报(包括开展健康教育、改建卫生公厕、卫生设施建设、H7N9流感和手足口病防治等工作)。

2、重点抓好:①中、小学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控烟教育。学校健康教育开展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5%②所属各类学校院内环境卫生整洁,绿化美化好,厕所有防蝇、防蚊措施,无异味,大便池加盖。③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件齐全有效,卫生清洁,库房操作间布局合理,食品生熟分开、分类存放。餐具消毒符合标准,有挡鼠板、捕鼠夹(笼)、防蝇网等“四害”防灭措施,鼠咬破的门窗要用铁皮修补。④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县城中小学要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校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学生健康体检资料管理规范。⑤学校爱卫组织机构健全,卫生制度装框上墙,设置健康教育专栏或板报。

3、其他有关工作。

(九)县公安局

1、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收集整理三年来的相关工作资料并提交工作情况汇报。

2、交通设施整洁完好,维修更新及时。

3、维持和管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加强严管路段管理,道路畅通。

4、道路机动车辆分道行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划线停放,道路两侧机动车辆停放整齐,禁止乱停乱放。

5、协助有关部门对干扰城区环境整治的人员进行依法处理,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县城算卦相面人员、乞讨人员的管理工作。

7、其他有关工作。

(十)县民政局

做好沿街流浪的精神患者和乞讨人员的收容管理工作。

(十一)县财政局

1、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收集整理三年来的相关工作资料并提交工作情况汇报。

2、负责做好创卫工作的经费保障,并将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十二)县住建局

1、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收集整理三年来的相关工作资料并提交工作情况汇报。

2、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应设置围挡,临街施工工地围墙不低于2米,市政设施、道路施工挖掘施工工地围挡不低于1.8米。

3、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材料、机具和建筑垃圾不得置于围挡之外。

4、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有公共厕所、车辆冲洗和垃圾收集等设施,全面实施建筑垃圾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现象。

5、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

6、拆迁、待建的工地围挡整齐,管理到位,建筑垃圾清理及时,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7、做好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置场的规划选址工作。

8、其他有关工作。

(十三)县园林局

1、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收集整理三年来的相关工作资料并提交工作情况汇报。

2、建成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30%

3、负责做好城区树木、花草的修剪、补栽养护管理。主次干道行道树树干刷白。绿化设施完好,花、草树木生长良好,花基、花坛、绿地无垃圾、杂物,做到露、透、洁、绿。

4、其他有关工作。

(十四)县房管局

1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收集整理三年来的相关工作资料并提交工作情况汇报。

2、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单位家属院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各住宅小区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无非法小广告。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搭棚屋、乱开店铺以及占道经营等现象。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健康社区、卫生楼(院)等活动。

3、负责督导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家属院做好蚊、蝇、鼠、蟑的消杀工作。

4、督促各小区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

5其他有关工作。

(十五)县交运局

1、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收集整理三年来的相关工作资料并提交工作情况汇报。

2、督促指导客运车站做好站内外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达到国家级有关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卫生标准。

3、做好县内公交、出租车辆的卫生管理,及时更新营运车辆,保持车辆和车内卫生,车内有禁烟标志,禁止乱停乱放。

4、负责整治公路沿线的交通秩序,取缔公路沿线各种违章占道行为和城区内无证无照车辆出租行为。

5、在客运车站和公交站点设立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栏,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和健康教育内容。做好出租车司机、旅客的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在出租车和客运车辆上设立创卫宣传口号。

6、做好洗车市场和维修市场的整治,规范市场秩序,确保道路整洁畅通。

7、其他有关工作。

(十六)县水利局

1、清除泄洪道、河道堤岸两侧的垃圾、污物。

2、其他有关工作。

(十七)县农业局

1、无农产品农药违禁药物滥用,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

2、做好农副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工作。

3、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4、其他有关工作。

(十八)县文广新局

1、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收集整理三年来的相关工作资料并提交工作情况汇报。

2、负责影剧院、图书馆、展览馆、歌舞厅、游戏厅和网吧等公共文化场所的管理,应当有良好通风采光条件,合理配备垃圾箱和卫生公厕,确保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3、利用公共文化传播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创卫和健康教育宣传。

4、其他有关工作。

(十九)县环保局

1、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收集整理三年来的相关工作资料并提交工作情况汇报。

2、三年来县城区域未发现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上一年无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3、全年空气污染指数(API)<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以上(或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4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100%。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K66-2005))。县城要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5、危险废物处置率为95%以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且运行正常。

6、辖区凡划定功能的水体水质均无劣于地表水V类的情况;未划功能的水体要无黑臭现象。

7、其他有关工作。

(二十)县安监局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2、其他有关工作。

(二十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

1、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好辖区内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工作。完成本区域内创卫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2、辖区内村(居)参照(三十四)东平街道办事处的各项标准执行。

3其他有关工作。

(二十二)县景区管委

1、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创卫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好辖区内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工作。完成本区域内创卫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2、其他有关工作。

(二十三)县林业局

1、县域无违法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

2、其他有关工作。

(二十四)县商务局

1、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收集整理三年来的相关工作资料并提交工作情况汇报。

2、督导大中型商场、超市、宾馆等做好防鼠、防虫、防蝇、防蚊、健康教育等工作。

3、其他有关工作。

(二十五)县公用事业局

1、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收集整理三年来的相关工作资料并提交工作情况汇报。

2、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有专门队伍,主要街道保洁县城不低于12小时、乡镇不低于8小时。建成区内垃圾容器化覆盖率≥80%,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密闭清运率达到100%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废物箱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环卫设施标志标识规范,符合《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要求。

3县城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妥善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负责县城公厕的建设、管理,保持清洁卫生,并做好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

4、清除城区内河道水面的垃圾、污物和白色污染。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5、抓好自来水厂管理。①水厂每月一次水质全面分析,检测项目不少于28项,出厂水质符合标准。②有县疾控中心每半年对出水厂水质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的资料。③有县疾控中心每月对市民饮水末梢水浑浊度、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余氯进行检测的资料,总合格率≥98%。④水厂直接从事供水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⑤饮水取水点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无粪便、无污水,无任何污染源。⑥水厂室内外卫生彻底清理,物品摆放有序。⑦自来水公司要有爱卫组织机构、有卫生管理制度上墙,设置健康教育专栏。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

6路灯亮灯率≥95%

7负责县城区内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硬化完好,路网体系完善。排水设施完好、畅通,污水暗管(沟)排放,县城下水道管网覆盖率≥80%,乡镇下水道管网覆盖率≥60%

8、其他有关工作。

(二十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收集整理三年来的相关工作资料并提交工作情况汇报。

2、认真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市场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3、坚决查处县城内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摆乱堆、私设摊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行为,规范广告、牌匾设置,制止居民楼阳台屋顶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使县城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

4、督促检查沿街单位、住户“门前五包”的落实,禁止毁绿种菜,无乱扔乱倒垃圾现象;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

5、编制临时便民市场设置规划,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6、严肃查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建筑施工单位,督促其规范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围挡,采取防尘措施,做好车辆进出保洁及场地清理平整工作。规范、清理废品回收站点。

7、加大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力度。

8、其他有关工作。

(二十七)县公路局

1、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收集整理三年来的相关工作资料并提交工作情况汇报。

2、开展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管辖的道路面、桥梁及标志标线的维护。

3、城乡结合部公路地面无坑槽、道路及两侧保持卫生、干净、整洁。

4、其他有关工作。

(二十八)县体育局

1、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收集整理三年来的相关工作资料并提交工作情况汇报。

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打造15分钟健身圈。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3、其他有关工作。

(二十九)县畜牧局

1、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收集整理三年来的相关工作资料并提交工作情况汇报。

2、无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行为,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

3全面实行牲畜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定点屠宰点(厂)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有严格的检疫程序,工作规范,档案资料齐全。无对牲畜或者牲畜产品注入其他物质的现象。

4、其他有关工作。

(三十)县食药局

1、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收集整理三年来的相关工作资料并提交工作情况汇报。协助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2、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及日常监管工作规范、资料齐全。制定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并落实,有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连续3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饮用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小作坊、小摊点等)符合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条件要求,取得有效证照(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并亮证经营。

4、餐饮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卫生条件达标,食品原料和制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无交叉污染。凉菜制作和蛋糕裱花场所,要设置专间和二次更衣间;有满足销售量的消毒设施和餐具保洁柜,消毒及保洁工作规范。县城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0%

5、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保持内外环境清洁,有装盛污物的带盖容器,垃圾及时清运,排水设施完整,污水经隔渣后排入密封式下水道,不污染环境。落实病媒生物防治措施。

6、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有食品生产经营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账、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有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出厂检验记录,符合规定要求。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场所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培训,能够掌握相关岗位卫生知识和操作规程。

7、食品生产企业有原料控制、环节控制、检验控制和运输、交付控制措施,出厂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者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现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符合规定要求。

8、食品经营者贮存或销售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和食品容器、外包装上标明“五项”内容。预包装食品标签合格率达100%。不出售无标识、过期、变质食品。

9、其他有关工作。

(三十一)县市场监管局

1、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收集整理三年来市场管理的相关工作资料并提交工作情况汇报。

2、规范集贸市场管理,商品划行归市,卫生责任制落实,卫生设施完善,摊位布局合理,高台摆卖,摆放整齐,秩序良好,无占道经营;建立卫生保洁制度,有专人保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

3、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4、给、排水设施完善(尤其经营水产品、畜禽产品、熟食产品的摊位),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无污水积存,各摊位备有垃圾收集容器,货台清洁。

5、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经营直接入口食品摊位距离厕所、垃圾站等污染场所须25米以上。

6、对小超市、小副食店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店内商品明码标价,没有假冒伪劣商品,市场交易秩序良好。

7、规范城区个体工商户牌匾,做到字体规范,悬挂整齐,无破损。

8、县域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9、做好县集贸市场、步行街、建材市场等地方的经营秩序的管理,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做好环境卫生的治理。

10、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定期开展灭鼠和蚊蝇等病媒生物消杀,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全面落实,确保四害密度不超标。

11、其他有关工作。

(三十二)团县委、县妇联

1、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收集整理三年来市场管理的相关工作资料并提交工作情况汇报。

2、组织青年志愿者和广大妇女配合各职能部门对城区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3、组织青年志愿者、广大妇女和各界群众开展义务劳动,对城区街道卫生进行清扫,对主次干道上的各种小广告等进行清除。

4、其他有关工作。

(三十三)泰安交运集团东平公司

1、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收集整理三年来相关工作资料并提交工作情况汇报。

2、有爱卫组织机构、卫生管理制度、健康教育专栏,各种资料齐全。

3、候车室有果皮箱,有禁烟、禁痰标志,有禁烟管理人员,无烟草广告。

4、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5、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管理规范,有保洁人员,各种设施齐全,卫生干净。

6、设置卫生科普专栏。

7、有旅客饮水设备,饮水符合卫生要求,公共茶具要消毒,站内食品从业人员经过卫生培训并持有有效健康证着装上岗。

8、客运中心内外要有毒饵盒、挡鼠板、鼠药、鼠夹、防蝇网等“四害”防灭措施,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全面落实。

9、其他有关工作。

(三十四)东平街道办事处

1、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收集整理三年来的相关工作资料并提交工作情况汇报。

2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330%以上村庄建成省级卫生村。

4、配合各网格做好农贸市场的整治工作。

5、街道办事处办公区域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办事处公厕卫生状况良好。

6、辖区进出口主要交通道路保持干净、整洁,无坑洼、无破损、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现象。

7、城中村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村卫生室(所),配置医疗用房、设备和人员,村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

8、城中村自来水普及率≥90%,其中学校自来水普及率≥95%,定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70%,其中学校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80%

9、组织城中村群众开展经常性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栏(室)并定期更新内容,村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

10、指导督促各城中村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配备卫生保洁队伍,落实日常保洁措施。村庄村容整洁,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有污水排放设施。村内柴草等堆放整齐,无蚊蝇滋生的污水坑、粪坑,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11、组织实施城中村主要街道和背街小巷的硬化,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设置排水设施,主要街道两侧绿化。

12、进出口路段、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洁,无垃圾、淤泥堆积,无杂草。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

13、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村民卫生习惯良好。农户庭院整洁,杂物堆放整齐。

14、除“四害”措施落实,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村内无散放牲畜、家禽。

15、其他有关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要求,为帮助各部门、各社区、行政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正确理解和掌握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我们组织编写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供大家在卫生创建工作中参考,实际工作中以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为准。由于时间仓促,水平有限,文中难免会有错误和疏漏,使用过程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给县创卫办(联系电话2879916,电子邮箱:dpxcwb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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